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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购票进入游泳馆,彼此之间就有了合同关系,游泳馆一方有义务提供场所并保障当事人的安全、监管及其它合法权益,在游泳馆内发生意外,游泳馆一方应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家属可与游泳馆协商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讼。
我也是禹州本地人,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非常的吃惊。毕竟,每年夏季时候是游泳溺水的高法期,政府每年也都加大力度宣传。但大部分都是在野外游泳事故较多像这种在正规场所溺亡的很少。况且是10个安全员在周围巡逻,10双眼睛啊。我都怀疑这些所谓的安全员有没有经过培训,安全安全,肯定是哪里危险区域才需要安全,一个水上乐园才多大点地方啊,一个安全员负责一小块区域,恐怕都不是这个结果吧。
愿逝者安息!
相信政府定会彻查到底,从上自下,让所有该为这条生命负责的人,都受到严惩!
"百善孝为先”,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今天,又一个儿子给予了印证并发扬光大,他的名字叫李来顺。一个普普通通的儿子,一个甘愿随母赴死的儿子。在我看来,李来顺委实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孝子,一个可感天动地的大孝子。不仅不应该受到5年刑期处罚,更应该得到树碑立传的褒扬。古代有二十四孝流传,李来顺随母赴死堪称第二十五孝。
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事件始末。
一位母亲瘫痪在床十年,其间,那张全家福上的亲人,不是生离,就是死别,最后,只剩下李来顺与母亲相依为命。他们所经历的坎坷非常人能够体会。老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面对瘫痪在床的母亲,李来顺却没有离去,他依然坚守在母亲的床前,尽一个儿子的义务和责任。十年,那是怎样一段岁月,可别跟我说一眨眼就过去了。不是的,那是三千多个日日夜夜。护理母亲,端茶送饭,端屎倒尿,李来顺是个儿子没错,但他更是个老少爷们。谁能理解,体谅他呢?一般情况,瘫痪的病人,因为失去了行动自由,凡事需人照料,没了个人隐私,伤害了自尊,往往由此产生极强的火爆脾气。这种病人比别的病人更难侍候,侍候好了,要骂你,侍候不好,也要骂你,谁最亲就骂谁。可以说,李来顺侍候母亲的十年,不亚于一场漫长的抗战。
从前,我国古代流传二十四孝之说,当中有名的可数董永卖身葬文,黄金灿"割股疗亲“,黄金灿不仅为生母割股治病,为医治继母的病,一样割股。到了近代,一代大教育家,前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为了医治母亲同样割过身上的肉。他们因孝道而名扬天下。
而今天,李来顺甘愿随母赴死,不更加令人钦敬吗?
虽然,最终母亲死了,李来顺被人救起还活着。这只能说李来顺大难不死,"天不灭曹”难道非要看见一对母子死于非命才算称心吗?
只是令人不解的是李来顺居然因此获罪5年,不知以何为凭?是认定李来顺弑母,倘若属实,那么,5年刑期太轻了,应该杀人偿命才是。
如果不能认定李来顺弑母,按照疑罪从无原则,5年刑期近乎天方夜谭。
我们不能想当然,因为"久病床前无孝子“就认定李来顺有弑母动机。事实上,李来顺在母亲病床前已坚守了十年。其对母亲的不离不弃足可以证明他就是当今的大孝子了。
好吧,要过年了,又一件让人痛心的悲剧映入眼帘。相约***,母亲常年卧病在床,觉得生不如死,悲观厌世应该是自己意愿想死,不过儿子的表现也当然让人诟病,母亲想死,跟儿子的照顾不当有直接关系,儿子帮助母亲***,母亲绝死的心更加坚定,心里是多么的痛,俗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帖子里描述的并不详细。如果儿子制止了母亲的想法,也没有带母亲去河边,而且,重点来了,是儿子帮助母亲跳进河里的,这才是法院判他故意杀人的依据。
这是个沉重的话题!如果在年轻的时候我是不屑那些动不动就***的人,总觉得好死不如赖活,可随着年龄的增长,见到的不幸太多,而那些不幸和生活不顺的人是很少有人关心和过问的,当然,咱们国家相应的针对这些弱势群体的机构也鲜少,如果不是生活的绝望,我想这母子二人也不会相约***。现在母亲已驾鹤西去,留下儿子孤独终老,还要被判刑,虽然很冰冷残酷,但法律还是这么判了!其实政府应该是透过这种现象看本质,更多的是关注当事人和类似当事人情况的这些弱势群体,给予他们物质上精神上的帮助和关心,我想这种悲剧就不会经常上演了!最后,只能是一声叹息……
“故意杀人罪”应该是重罪,如果人死了,只判五年,那就太轻了。所以应该是找不到其他更适合的法律依据所导致。法律的宗旨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惊醒大众,以儆效尤。现在不少的人对于出现问题都不知所措或者因为没有正确的思维模式产生恐惧从而导致走极端的现象。这种情况应该采取的措施是心理疏导,让当事人对生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思维模式依据适应调整自身的方法上入手。因为一个人如果连生死都无所谓,那判五年或是十年的***能对他起到什么作用?我们需要依靠法律,同样我们要知道要用法律达到的目的和宗旨。
老话说的好“年好过,日子难过”,曾经十几口的大家庭最终以母子投河***结尾,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儿子李来顺被救起,2017年12月21日以故意杀人罪5年***;大家可能听过这么一句话“祸不单行”当碰见意见倒霉的事情,接下来处处碰壁,李来顺的一家就是从幸福美满走向监狱生活,接下来我们一起走进李来顺的生活;
我们看一下李来顺曾经幸福美满的家庭,这也是唯一一张全家福,因为父亲1993年投河***了;
这是李来顺跟岳母和妻子孩子的照片,可以看出有一个完整的家,如今支离破碎,李来顺该何去何从哪?
唯一一一张全家福,那时候虽然贫穷但是精神状态还很好,左一是李来顺的母亲;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内蒙古牙克石市零下40摄氏度的冬天,因为不同意拆迁只能在当地待拆迁的棚户区里,李来顺家又停电了。
李来顺只好点起蜡烛。烛光之中,他瘫痪在床的母亲韩海棠说,活着没意思,不如一起死了算了。李来顺答应了。
当天晚上,他和母亲一起投河。第二天,他被路人救了,母亲则死在了河里。
2017年12月21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来顺和母亲相约***,最终导致母亲韩海棠溺水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5年。
庭审最后,在自我陈述的5分钟时间里,李来顺一直痛哭。 父母给出生于1969年的李来顺起了一个“顺”字,希望他的人生一帆风顺,没想却成了反话。
他原本出生于一个有十多口人的大家庭,起初生活得还算顺遂。但接连遭遇家庭变故,又碰上了国企改制下岗潮和棚户区改造这些大事件,他的命运像过山车一样急转直下。 他不断想破除 “霉运”,把日子过顺一些,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如何看待这件事情那?
首先愿李来顺天堂的妈妈没有痛苦和疾病,李来顺的孝顺让我们沉思一口气,相伴10年不离不弃;其实我想说是李来顺这个人是有一股劲儿,宁可自己扛着也不求亲戚;10多年家里的亲戚都不知道日子过的这么样;可见靠谁不如靠自己啊;通过这件事,让我想起一句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我父母就是
不管你做的事是对是错,反正就是错。
我父亲就是一个很强势的人,小时候母亲就经常给父亲打骂,以前父亲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经常喝酒就打人,小时候也受过不少的打。一般做事他都说错,就是应该听他的。除非错的非常离谱。
父亲是一个没读过什么书的人,所以对我的学习一般都不怎么关心,我的家长会全是我姐姐去的,以前去外地读书,他们也不会过问。读了几年从来没有去学校看过,有时候看别的同学都有父母大包小包的带领来学校,心里都是非常失落的。
你的建议基本都不会听
父母强势,你的建议他一般都不会听的,俗话说他们觉得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要多。
以前都说最小的孩子一般是家庭最疼爱的,我这里都完全相反,前面哥哥姐姐就爷爷奶奶疼爱多。爷爷奶奶最疼爱长子,以前我们就是留守儿童,父母早早出去外地做事。有好东西一般没有,挨骂就有分,没办法老一辈传统思想对长子好。
之前因为一两千块的东西不给父亲买说不好,足足给骂了一个月,还叫去S。家里有个作坊,做不好全是我一个人责任,一直说就是因为才做不起来。
跟别人聊天时候一般不会说你好,只会说你没>有效/strong>
别人很多父母会跟别人聊天时候夸奖自己孩子,我父亲不会,只会说他没有听我的,一辈子没有用,就是给人打工好。有时候别人都听不下去,劝他不要这么说,说我一些小优点。他就不高兴了,说就是废物。
反正都习惯了,躺平。现在长大了,我也不听的他。每次都要吵个面红耳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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